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5-06-24
内容简介:作者:省林业厅党组书记、厅长 邓三龙 时间:2015年04月30日
同志们:
根据会议安排,我代表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,先讲两点意见,等会儿金龙副书记、道晋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,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将作工作安排,隆回县政府还将作典型发言,请大家领会落实。
一、试点以来的主要工作及成效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,为使改革不走弯路,2011年1月决定进行国有林场改革试点。我省通过积极争取,于2013年8月5日获国家发改委、国家林业局批复为全国整体推进改革试点省份之一,并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。对此,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,成立了由家毫省长任组长,金龙副书记、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,相关厅委局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。守盛书记多次强调"要把改革任务一项项落到实处"。家毫省长则在数次调研的基础上,反复要求国有林场改革"要不等不靠,要可复制、可操作、可持续"。在守盛、家毫、金龙、肇雄、硕辅、道晋等省领导的高位推动和实地调研指导下,我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,取得了积极成效。
一是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。我省国有林场207个,其中省属2个,市属16个,县属189个;国有林场职工57510人,其中在职38220人,离退休19290人。经营面积1641万亩,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8.4%。2013年国家批复我省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份以后,在改革实施方案尚未批复、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,全省有60个县市区的110个国有林场不等不靠,积极探索,先行开展了改革试点。郴州市、湘西自治州以政府名义召开了国有林场改革座谈会,郴州市政府专门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,对改革进行督促指导。隆回县明确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思路为:定性定编,精简人员;设立岗位,充分就业;完善保障,确保民生。坚持"不砍树,保护良好生态环境;不卖林场,保持国有林场完整性;不砸饭碗,保持林场秩序稳定"的改革原则,将全县5个国有林场明确为公益性事业单位,核定148个事业编制,纳入县财政预算。4年来,该县5个国有林场沿着这张"路线图"走出了困境,实现了改善民生,改善生态;促进职工就业,促进林场发展的目标。南岳区、凤凰县、芷江县、湘乡市、武陵源区、古丈县等地的国有林场已基本完成定性定编工作。据统计,全省场办义务教育学校已剥离98.8%,医疗单位已剥离93.6%。目前,全省已有80个国有林场纳入当地财政预算,重新确认或新增纳入财政供养的事业编制4255人。加上改革前其他林场已明确的800多名编制数,全省国有林场纳入财政预算事业编制已达5100人。
二是国有林场面貌有所变化。试点过程中,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面,省财政厅、省发改委、省林业厅等部门共同努力,我省共争取到了中央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1.68亿元,占全国七个试点省改革补助资金总量36亿元的32.44%。省财政随之安排改革配套资金1.35亿元。在向上争取资金和支持的同时,林业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,在财政、发改、交通、水利等部门的支持下,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民生工程,让国有林场面貌焕然一新。首先,住的方面。至2013年底,全省国有林场51775名职工通过林业棚户区(危旧房)改造工程基本实现了住有所居的目标,其中83.7%的职工搬进县城新居。其次,路的方面。省财政从2013年开始,新增预算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我省林区道路建设,去年安排到国有林场道路建设资金占林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总量的60%。再次,电的问题。2014年2月,省人民政府将国有林场纳入农村电网体制改革范围,大大减轻了林场和职工的用电负担。还有,水的问题。今年,在省发改委、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,国有林场"十二五"安全饮水工程可全面完成,林场及周边群众17.8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。最后,保障方面。截至目前,全省国有林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达5.45万人,占职工总数的94.79%;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达5.74万人,占职工总数的99.9%,缓解了后顾之忧。
三是改革顶层设计加快完成。在党中央、国务院全面铺开国有林场改革后,我省迅速完成了改革的顶层设计,将在全国第一个以省委、省政府名义出台省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。需要说明的是,《方案》历经了一年半的调查研究论证,征求了13个省直部门和14个市州的意见,经历了19次修改,并通过了2015年3月31日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和4月10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的审定。期间,金龙副书记、硕辅、道晋副省长不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汇报、研究具体问题,还亲自修改完善方案。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、省编办、省人社厅、省民政厅、省教育厅、省卫计委、省银监局、省扶贫办、省农委等相关部门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配合。现在,省编办、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正按方案精神积极研究有关配套政策。可以说,这部改革方案凝集各方共识,切合湖南实际,是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的路线图和操作指南。
二、下步工作安排
由于当前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有快有慢,重视程度有高有低,思想认识有先有后,特别是各种担心如影响稳定的担心、筹集资金的担心都存在。而作为全国整体推进改革的试点省,离国家验收期只有2个月时间,且已有外省相继前来湖南取经。改革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,必须统筹兼顾加快推进。
第一,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指定的方向加快推进改革。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国有林场改革是全国一盘棋,且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、中发6号文件明确了改革的四项基本原则,目的就是避免以往曾有过的、由于各自为政导致改革成效打折扣的情况。这四项原则:一是生态原则,即坚持生态导向、保护优先,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、国有资产不流失。二是稳定原则,即坚持改善民生,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确保林场稳定。三是因地制宜原则,即坚持分类施策,探索不同类型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,不强求一律,不搞"一刀切"。四是分级负责原则,即在省级层面,由省人民政府负总责;在地方层面,则各市州、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所属的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。
第二,根据省委、省政府作出的部署加快推进改革。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、省政府常务会议就国有林场改革的范围、时间、目标作出了十分明确的顶层部署。关于改革范围,根据《湖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或省林业厅认定的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林场,即我省现有的207个国有林场,国有林场职工57510人,均在改革范围之内。关于改革时间,即2015年6月底,全省全面完成党中央、国务院交给湖南的国有林场改革任务。关于改革目标。省委省政府要求通过改革,最终实现"三增一稳",即国有森林资源增加、林场职工增收、发展后劲增强,确保林场和谐稳定。对此,省政府还明确,到2020年,即5年后,全省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增加200万亩以上,森林蓄积量增长2000万立方米以上。
第三,根据各地各林场的实际情况加快推进改革。时至今日,党中央、国务院已经指定了国有林场改革方向,省委、省政府已经确定了路线图,剩下的就是市州、县市区的操作和行动。省级层面,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部门。为此,各地改革办,各级林业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,协调联络发改、财政、编办、人社等有关部门,加快推进改革工作。
一是宣传动员要细。宣传要细而管用,各地改革办(林业部门)要联合宣传部门和当地媒体,让大家明白国有林场改革是大势所趋,早改革早受益、晚改革晚受益、不改革不受益;改革的目的是保生态、促民生,而不是甩包袱或者其他;特别是要注意不能将改革的期望值提得过高,努力做到解读改革要准确、舆论宣传改革要正面。
二是方案制定要快。各地改革办(林业部门)要根据今年6月底完成改革任务的时间要求,倒排任务表,在当地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严格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文件精神,既要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,又要加快进度、减少程序。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标准,就是"三保、四有"。"三保"即方案不能违背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保生态、保民生、保稳定的战略方向,"四有"即方案要有路线图、有工作量、有时间表、有责任人。
三是具体实施要稳。具体实施中,要高度统一思想,把维护干部职工稳定、森林资源稳定和林场社会稳定贯穿改革始终。改革期间,省林业厅将暂停征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审批,防止出现借改革之机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。各地改革办(林业部门)要统筹全局,加强督导。所谓"督",要定期或不定期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,深入市、县进行督促检查,对已经落实的要查成效、对正在落实的要查进度、对没有落实的要查原因、对影响落实的要查责任。所谓"导",就是及时掌握改革动态,对改革不到位或政策执行有偏差的及时纠正,对改革富有成效的要及时推广、加大宣传。
同志们,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历史性的事业,是湖南推进绿色化的生动实践。保护好国有林场这一占比8%的绿中之绿,改革的受益者将是全社会的每一位公众,而不仅是哪一个部门或者地区。我们要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,确保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圆满完成,让湖南的自然生态更加山清水秀!